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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長把參與司法的權利還給人民, 改革研究設立商業法院、特別勞動訴訟程序、稅務法庭,讓被認為是恐龍的、威權的司法變成透明的、人民的司法,想表達意見的立委能暢所欲言。立法院長
民國黨論國會改革:應建立調和國會議事衝突規則-利益迴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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